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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楼市常见五大纠纷 专家出招教你避免中招

东莞时报  2014-03-16 00:00

[摘要] 有关房子便无小事。购买的房子遇到货不对板、房屋漏水等问题,这可让人焦头烂额。在过去的一年里,东莞不少楼盘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房产纠纷。尤记得某大型楼盘在别墅区周围违规设置护栏来阻隔洋房业主,洋房业主集体维权最终维护了自身权益,某楼盘因漏水严重导致的业主拒收楼行动……

 

案例回放:交了定金二手房卖主却玩失踪

时下,房地产中介市场良莠不齐,违规暗箱操作行为引发了不少消费者不满。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接触到不少二手房购买者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不少纠纷事件。

去年9月,邓小姐婚前购买了一套二手小户型作为投资。可签订了合同、缴纳了2万元定金后,不到一年时间,卖家李先生却因欠银行多个月的贷款,玩起了“失踪”。如今,她进退两难,2万元的定金已被卖家拿走,还花了4万元装修和购买家电的费用。

支招:购房前先确认中介是否 “三证”齐全

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邓云龙律师认为,由于卖家造成违约,邓小姐有权要求对方给予定金的双倍赔偿。业主玩失踪,邓小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和索求相应的赔偿。同时,他认为,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在委托中介售卖房产时,中介方应把业主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程度证明连同房产的信息一同如实地告知买家。这样就能避免房产交易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欺诈行为。

东莞消委会也为消费者支招。首先,消费者应选择合法、有规模的中介机构。消费者可以在现场查看中介机构是否具备“三证”(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管局备案证明)齐全并在营业场所亮证;此外,消费者购房前应先了解国家实时的房产调控政策和行业消费陷阱,包括税费、信贷、购房条件、行业黑幕,主动了解房产交易形势,避免被不良中介忽悠和误导。其次,买房下定需谨慎,消费者要清楚,定金是支付给卖方的,并非中介公司,即使中介公司代收,也必须要求中介出示卖方委托收定的委托书,千万不要把定金等前期费用转进经纪人的私人账户。最后,买卖双方达成交易,要签订规范的买卖合同,包括二手房交易的所有手续、细节、服务内容、给付、违约责任等条款,特殊约定必须书面写进合同,并明确买卖和中介三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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