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关房子便无小事。购买的房子遇到货不对板、房屋漏水等问题,这可让人焦头烂额。在过去的一年里,东莞不少楼盘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房产纠纷。尤记得某大型楼盘在别墅区周围违规设置护栏来阻隔洋房业主,洋房业主集体维权最终维护了自身权益,某楼盘因漏水严重导致的业主拒收楼行动……
案例回放: 开发商悄悄改规划 旧业主景观被遮挡
但凡在购买大型小区的首期产品时,开发商都会一一向购房者介绍后期规划如何吸引人等等。但真等到首期购房者入住时,早期业主可能会发现当年承诺的购物场所变成了其他用途,原本规划首期产品周边不再建设遮挡视线与景观的高层建筑,却又拔地而起,这真让早期业主肚子里憋满了气。
蒋先生家住城区一套靠山的山景房,当初购买这套房子时正是被山景吸引,不过好景不长,此前开发商承诺不会再建高楼层,可如今规划却悄悄更改了。一栋栋高层拔地而起,蒋先生的景观自然受到遮挡。
蒋先生当时还跑去找负责人理论,但负责人却答复这种规划更改是通过审批的,并非违规操作。得知这个信息,蒋先生这才上网查询,看到该项目的确上报了更改规划申请。但作为业主的他,却完全不知情。
支招:对重要承诺、规划布局等要写进合同
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云龙介绍,《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开发商要改建,首先,必须在小区内公示。接着,向城建规划局申报改建,城建规划局初审后,要在公信纸媒上连续七天刊登《楼盘的改建规划公告》,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在没有收到反对意见时,才能同意开发商的改建审批。如果该楼盘的开发商在未经市城建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建原设施用途,属于违规改建行为。
邓云龙告诉记者,当前房地产交易还是处于卖方市场,开发商可以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针对消费者的买楼心态做出仅有利于楼盘销售的虚假宣传,无视消费者的知情权。由于消费者难以准确、充分、完整地获得楼盘开发的真实信息,开发商往往把一期楼盘的绿化规划得相当丰富从而提升楼盘的档次和品位,畅销后,则很可能把原绿化地用作二期、三期的发展。
对于商品房买卖这样的大额交易,消费者也要有明确的风险防范意识,从买房前就应限度地搜集和保留对自己权益保护的有效证据,把开发商作出的报纸宣传、电视广告、设计模型等可视的证据搜集或拍录下来,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对重要的承诺、规划布局等事项尽可能地与开发商协商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备有证可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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