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民政局领个证就能结婚,但是他日离婚却不一定这么简单。来北京打工的90后女孩韩小凤(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北京本地人高兵(化名),二人恋爱后结婚。正当韩小凤规划自己在北京的未来生活时,她意外地收到了丈夫的离婚诉状。
一审韩小凤胜诉 二审维持原判
“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三部分,一是宅基地区位补偿款,二是房屋及附属物的折价款,三是各项补助和奖励款,其中第三项是按照家庭人口数计算的。”王律师说,“据我了解,涉诉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者和建造装修者为高兵父亲,因此,我们主张分家析产的是第三部分款项。”
王律师说,《拆迁补偿协议书》中表明,涉诉房屋在2011年12月就被拆完,被拆迁家庭共有4口人,分别是高兵,其父母和韩小凤,王律师据此认为,韩小凤应分得四分之一。
而高兵一方不同意韩小凤的诉讼请求,理由是《拆迁补偿协议书》不能作为韩小凤分钱的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兵和韩小凤原系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涉诉房屋拆迁,从拆迁档案中可以看出韩小凤是被拆迁人之一,依据相关政策,法院判决高兵一方(拆迁补偿款的实际申领人是高兵父亲)给付韩小凤14万元。
判决后,高兵及其父母不服判决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上诉,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律师说法
结婚登记后 你们就是利益共同体
不管婚前男女一方或双方是为了达到某种经济利益,还是本着共同生活的目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就成为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就成为一个共同利益体。即便是那些为了达到某种利益而结合的婚姻,一旦产生纠纷,法院最终还是要按照婚姻关系的程序去处理。
草率结婚会产生诸多风险。首先就是财产分割的风险。离婚双方要分清婚前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容易分割,但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就难以分割清楚了,这其中包括像本案中的婚后获得的拆迁款项。因为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利分割,所以其中一方极有可能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草率结婚的另一个风险是离婚麻烦。假若有一方不愿协议离婚,就只能走诉讼离婚的漫漫长路了。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故意不接收传票就不能如期开庭审理,被告故意玩失踪还需要公告送达。即使如期开庭,一方坚决不离婚,次诉讼就不一定能判决离婚。这些情形都大大加大了离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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