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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导致检察官居无定所 开发商僵持殃及无辜

正义网  2013-08-07 13:58

[摘要] 近年来,因为拆迁引发的矛盾不断增多,拆迁纠纷屡见不鲜。然而,有一桩拆迁纠纷十分稀奇被拆迁的是一栋检察官公寓,被拆迁的对象是70多名退休及在职检察官。

 

两家开发商僵持不下殃及无辜

是土地局暗箱操作,还是开发商见利忘义?

在佳木斯市滨江路,可以看到一个十分奇特的景观,两栋新建的大厦中间,矗立着一栋破旧不堪的老楼,这栋老楼便是检察官公寓,而旁边的两栋楼便是市税务局的办公楼和住宅楼,这三栋楼原本属于同一个拆迁项目。然而,税务局的两栋楼早已竣工投入使用,检察官公寓还是三年前那般模样。

一等三年,拆都没拆,何谈盖新楼!为何开发商迟迟不肯动工,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开发商佳木斯昆仑房产开发公司一位负责人直言,检察官公寓一直拆不了,是因为其中有一位产权人一直都不愿意腾房。

开发商说,这个不愿搬迁的实际产权人叫程佳栋,是另一家房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检察官公寓一层及其东边的一个单元曾是该公司的办公场所,面积约为2300平方米。这座公寓楼归检察院所有,这2300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怎么会落到一家公司法人手上呢?

“当时建房时区政府给检察院一块土地,检察院把这栋楼的部分房子给(政府)了,政府又以3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这家公司。”退休检察官王丽珍告诉记者。

据检察官们透露,检察院办公大楼在重建之时,曾用这2300平方米跟政府置换郊区的土地,政府又将其卖给了世博房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程佳栋。如今,公寓楼根本无人办公,这家公司占而不用的目的是什么?有人说,他们是为了争夺公寓楼开发权。这一说法得到了该市国土部门相关人员的印证。

2009年4月,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针对滨江路这三栋建筑物的重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中标的是佳木斯昆仑房产开发公司。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说,当时有两家公司有意愿进行开发,一家是昆仑房产开发公司,希望开发税务局的两栋楼,另一家是程佳栋的世博公司,希望开发检察官公寓楼。

“按照市规划局的规定,三栋楼只能按整体一块地由一家公司开发。我们说,你们以谁的名义摘牌盖房无所谓,愿意盖几号楼你们自己商量。最后他们同意了。以佳木斯昆仑房产开发公司摘牌,分工盖房。”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李长春说。

既然双方都同意了,那么随后又是什么原因让其中一家开发商变成了另外一家眼里的“钉子户”呢?

辗转之下,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世博公司的负责人程佳栋。他说:“我不是不搬迁,我是一个开发商,不是"钉子户"。我具备土地竞拍能力,土地局为什么私自给他摘牌了。”

开发商昆仑房产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土地局现在也属于被告的对象,(程佳栋)说土地局(被指)暗箱操作把开发权转移给我们公司。他说我们是违法的,他不能容忍,就不能搬迁。”

昆仑公司在提交给市政府的相关报告上表示,他们与世博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往来,何谈争议,三栋楼的开发权都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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