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上午,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文化名城战略“四个名城”建设实施意见》和《东莞城市形象总体规划工作方案(2011-2015)》,标志着“四个名城”建设和东莞城市形象推广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决策部署
刘志庚: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名城建设
“四个名城”实施意见的正式通过,意味着酝酿了一年多的文化名城战略正式启动。
对于如何开好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要求:一要根据“四个名城”实施意见,分专题、分任务狠抓贯彻落实;二要充分落实好经费保障,尤其是要细化每年十亿元文化资金的使用细则;三是宣传文化部门要积极转变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四是文化名城建设既需要财政投资,又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定朝着这个方向走,这方面东莞已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
李毓全:
名城建设要“墙内开花墙内红”
对于“四个名城”实施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表示,方案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当前,主要任务是认真抓好贯彻实施。他特别指出,文化名城建设很重要的工作体现在历史文化保护开发以及东莞特色文化产业两个方面,下来,很重要的原则是“墙内开花墙内红”,要让更多在东莞生活的人能在共建中共享,如虎门炮台、销烟池等历史文化资源十分宝贵,但因保护不够等原因,本地人都很少去,现在的重点是要加大保护开发的力度,做好周边配套。文化产业方面,也要结合东莞休闲消费高、酒店资源丰富等实际做大做强。
■聚焦城市标识推介
焦点1:如何推广使用?
六大渠道全面推介城市标识
城市标识一经出台,如何全面推介是首要任务。方案透露,将从六大渠道入手,推动全市上下正确使用并积极对外推介城市标识,营造浓厚的城市形象传播氛围,分别是:
出台规范:目前,清华大学东莞城市品牌形象课题组已编制《东莞城市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手册》,将印发至市直各部门、各镇(街)。同时,对城市标识申请商标注册保护,防止标识被滥用、冒用。
政府带头:市内各级各部门在日常办公中(公务信函、礼品盒、礼品袋、个人名片、座位牌、纸等)带头使用城市标识。各镇(街)、各园区机关在办公用品中大力推荐使用城市标识。
公务推广: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在今后的公务活动包括外宣、外事、招商、旅游、文化、会展等活动中,统一使用并积极对外推介城市宣传口号和城市标识。
市政应用:在市政设施、市内主要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中广泛使用城市标识,在市内人流密集地规划设计推出城市标识户外广告。
开发产品:以城市标识为基本元素设计开发系列城市礼品、纪念品、外宣品,在政府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中使用,并在市内主要参观点、旅游景点等免费派发或售卖。
企业运用:鼓励我市商业机构、知名企业合法使用城市标识,扩大标识的宣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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