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项目猫腻多 外人可“做”进职工表
当我们问到所谓的团购项目时,该人士表示,市场上也存在一种情况就是一个单位的房改房项目多建部分,由另一个相同企业性质的单位,以解决单位职工住房困难的名义进行团购。
据了解,论坛中网友例举的外交部和谐雅园集资的项目,本身用地是属于北汽集团用地,外交部内部传闻是因为2008年8月期间,外交部通过在某些重大事件援助北汽而获得该地的使用权。
当我们问道这样的房子非本单位职工能不能买到时,该人士表示:“明着不可以,暗着可以”
比如那些原有没有住房的本单位职工,或者是把你“做”进单位职工表里。“当然,这个难做,因为员工表是需要核准的。而且这个价格也是和周边保障性住房价格相当”而这些的会上缴中央财政部和地方财政。
同时也了解到,这些集资房虽然对于内部职工价格便宜,但是需要在市场上流通也需要按照经济适用房买卖规定执行,上市需要出让金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通过出租的方式,往往在几年内就可以收回成本。
内部房占用经济适用房60%指标 2006年曾被禁止
其实早在2006年8月18日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就发布《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通知中称“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而且按照规定 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列入当地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的审核等要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
有网友算了一笔账:“从目前晒出的各部委“住房保障支出”来看,国土部每年达13611.45万元、财政部达3275万元,国土部职工月人均住房保障几乎达到了1285元,相当于一个普通职工的基本工资。”
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也表示,北京市2005年到2008年公开的土地供应量,百分70%以上的土地用于建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的住房。但是期间面向社会供应的经济适用房的全部数量,加起来大概只有7%,也就是说,剩下有60%多的土地是用于“三定”,或者其它类似的房屋。
因此也有网友质疑,各大部委的员工本身工资就不低,社会福利保障完善,为何还能享受为数不多的经济适用房指标,挤占经济适用房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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