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安“限购令”2月25日一出,引得各方关注。昨日,为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落实政府各项住房限购措施,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市民关注的购房问题进行了细化解读。
个人买房不足五年转手交易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国8条”1月26日下发,提出了加强税收征管、提高二套房贷首付等差别化信贷政策。市房管局负责人强调,我市从“国8条”下发当日起已执行相关政策。个人买房不足五年转手交易,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须承担法律责任
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购房者,对居民买房情况,国家相关部门实质上是非常清楚的,应当如实准确申报家庭组成情况及住房情况;如申报情况与实际不符,后果自负。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在销售现场及经营场所公示《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并向购房人告知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审查,确保住房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申报的,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购房资格审查机构办公地点:西大街116号9楼0908;电话:87622426。
5日前网上系统升级合同备案暂停
据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查,西安市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于昨日开始到5日零时,进行系统升级。在此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有关单位可继续和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家庭签订草拟合同,但暂停住房合同备案。系统升级完成后,须通过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填报《购房资格申报审核表》,审核通过的购房人可按正常程序进行签约备案。(记者拓玲实习生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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