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30日,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开始征集民意。其中提出,北京有望为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保障房的申请对象拟定为住房困难的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个人,未限定收入。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是指保障家庭按照政府确定的销售价格购买,并不得转让的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集中建设或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准入条件】
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未在本市取得过福利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销售价格】
集中建设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由房屋建设成本、配套建设成本、管理费、代建费和相关税费等组成,具体价格由区县价格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销售价格在土地招标、拍卖或挂牌文件中确定。
【申请配售原则】
除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用于全市统筹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申请家庭。
发放租赁补贴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者个人住房困难,收入、资产符合规定条件,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标准根据保障家庭或者个人的收入、人口及保障面积标准等因素确定。租赁补贴的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租赁补贴方式】
租赁家庭或个人,应当签订租赁补贴协议,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协议约定发放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调整或者终止】
租赁家庭或者个人应当每年定期向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如实申报上年度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变动等情况。未按规定申报的家庭或个人,或者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取消租赁补贴资格,停发租赁补贴。
■背景
以2007年9月市政府颁布廉租房和经适房管理办法为标志,北京市先后出台了住房保障有关规范性文件200余个,逐步构建起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十一五”以来,北京市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2万套,解决约80余万户家庭住房难题。
北京市法制办表示,这些制度运行经验为此次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同时,国务院《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厦门、深圳、天津等地相继出台的地方性住房保障条例,也为立法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参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