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半径范围内的土地,由东莞实业集团负责统筹开发建设;轨道交通站点及沿线周边结构外边线50米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原则上停止出让,由市政府统筹。
市政府下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轨道交通沿线开发将反哺地铁建设,站点周边500米由东实集团开发。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半径范围内的土地,由东莞实业集团负责统筹开发建设;轨道交通站点及沿线周边结构外边线50米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原则上停止出让,由市政府统筹。市政府昨日下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轨道交通沿线开发反哺地铁建设,还明确了地铁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建设、国土、交通等多个主体。
授权东实集团开发沿线土地
根据大多数城市的运行经验,地铁除了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开发外,为了维持低廉的票价,在实际运行中也会亏损,因此,根据《暂行办法》,轨道交通建设所需资金实行政府投资与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原则。由东莞实业集团负责轨道交通的建设资金筹措,确保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落实。市政府授权东莞实业集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利用内外资、土地综合开发及市财政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轨道交通建设资金。
记者注意到,《暂行办法》也明确,可以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市轨道办、东莞实业集团和市轨道公司组织编制轨道交通沿线特定区域的土地综合开发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东莞实业集团分期组织实施。而东莞实业集团对依法取得的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享有土地综合开发权和物业管理权。东莞实业集团进行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所获得的,全部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此外,该文件也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半径范围内的土地,由东莞实业集团负责统筹开发建设;轨道交通站点及沿线周边结构外边线50米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原则上停止出让,由市政府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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