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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现象全国蔓延 "空中钉子户"为何疯长难除

中国新闻网  2013-08-24 00:00

[摘要] 8月19日上午,北京备受关注的人济山庄“楼顶别墅”开始拆除阳光房,预计几天内将拆完,而楼下已经开始搭建的脚手架防护栏工程也已过半。图为工人正在拆除玻璃房。中新网记者金硕摄

 

违建易、拆违难症结何在?

拆违也存“九龙治水”

在媒体曝光的各地违建案例中,一方面,诸如“违建存在数年之久”、“居民举报多年未果”的现象让公众质疑相关部门不作为;另一方面,“城管查处屡遭闭门羹”,“业主无视拆违令”,“违建拆除后偷偷复建”之类的现象又反映出“违建易、拆违难”的执法尴尬。

对于违建泛滥的探究中,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处罚较轻一直被认为是违建多发的原因之一。在人济山庄楼顶违建拆除中,北京城管部门称,因业主已经开始自拆,即使15天拆不完,也不会再进入强拆程序,同时也不会罚款。这一说法就民众抱怨“处罚太轻”。

从法律层面来说,“违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对于违建的相关处罚可以参照的是2008年开始施行的城乡规划法,但是,在该法第六十四条对于三种违建情况的处罚措施中,其中处罚力度的也不过是“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执法存不严,一方面处罚又较轻,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违建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出现拆除后复建的现象。

支振锋还指出,除了完善法规、严格执法,改变如今的拆违之“难”,还应改变拆违过程中政府部门之间的“九龙治水”局面。

正如专家所言,针对违建之风,日前,北京市进一步明确了居住区违法建设查处和拆除的五大步骤,包括联合认定、冻结房产、约谈教育、媒体曝光、强制拆除。在这五个步骤中,一座违建从发现到拆除,就涉及到城管执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等多个政府部门。

“多头管理造成的后果就是其中一个环节拖延,整个拆违工作就停滞,此外发现违建之后,谁该管、谁能管,分段管理也导致责权不明。”支振锋称,如何整合拆违力量,明确监管责任这也是解决当前“拆违难”的一道必答题。

违建维权如何进行

拆违要拆“保护伞”

在媒体曝光的系列案例中,可以观察,违建现象出现之后,小区物业方面最容易发现,但因没有执法权往往有心无力,一些物业为了牟利甚至还与业主联手违建;面对违建举报,城管方面虽然负责执行环节,但对于是否属于违建,又需要等待规划部门的认定。

违建挤占公共资源,造成安全隐患,小区居民是直接受害者,但是面对拆违所需的“环环相扣”,他们往往又是维权的弱势一方,对于拆违的久拖不决或者不了了之,他们也只能忍气吞声。

随着舆论对北京“空中违建”的集中关注,人济山庄小区居民也在小区联合挂出声讨“最牛违建”的标语:“坚决支持各大媒体对小区违建的曝光,强烈要求追究放纵违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从标语的内容可以看出,民众的质疑与追问并未随着违建的“一拆了之”而烟消云散。但是,对于高耸头顶6年之久的违章建筑,居民将拆违诉求寄托于媒体,也反映出他们的维权困境。

支振锋建议,社区应该建立自主的自治组织,提高社区意识,加强监督检举,对于久拖不拆的违建以及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进行集体维权。除此以外,支振锋还分析,解决拆为难、维权难还需要通过法律铲除违建中的“特权”。

“违建现象在农村、城中村中都存在,但是‘拆违难’却往往突出表现在一些别墅区或者高档小区。这些违建业主多是持有广泛社会资源和特殊权力的人,能为违建找到‘保护伞’。”支振锋说,违建中的特权因素,一定程度上造成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或者选择性执法。

事实上,从北京人济山庄违建业主张必清开始,近期每一起空中违建曝光之后,“最牛违建”背后的“最牛业主”往往都被网友全面起底。违建业主身份非富即贵,也进一步加剧民众对于违建横行的愤慨。

在对“最牛违建”的反思声中,有评论指出,打特权才能拆违建,而清除特权,又必须首先公正法律。只有法律平等地对待每个人,不理会其身上依附的权力大小,才能平等制约社会成员的行为,被侵害方也才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挺身保护自己的和公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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