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国五条”实施细则的广州落地政策提出,“由市地税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配合,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
补缴社保购房昨起不能递件过户
广州“国五条”细则前晚正式公布,其中的限购政策在昨日开始率先落地。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即使之前已经进行了网签,但从昨日起,非广州户籍的买家补缴税单或者社保的,不能递件过户。
而记者综合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按揭公司和中介公司反馈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广州在卖房所得的个税征收方面,仍按既有规定执行,即按1%征收个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暂时没有接到通知,需要调整全市的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成数和贷款利率。
记者昨日(4月1日)先后来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和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看到,现场前来办理二手房交易递件的市民已经锐减,也没有看到排长龙的情况。交易登记部门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即使此前已经进行了网签,但是补缴社保或者税单购房昨起不能递件过户,而卖房所得仍然按照1%的比例核定征收个税。
记者昨日(4月1日)了解到,据下发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窗口的通知表明,目前广州市调控细则中限购政策的实施时间点,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是按网签时间为准。不过卖房所得个税按20%征收的界定时间,还要待下一步相关操作细则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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