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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楼市淡季销售底部徘徊 购房者竟被“设套”?

新快报  作者:林驰胜  2008-08-25 17:20

付房款暴增十倍

李小姐在看房的时候看中了一个门牌号为401的三房一厅的房子,正想拍板,售楼小姐突然介绍说:“楼上的501更好呢。多一个房间,采光更好。总的差价只比这套401多5000元。”李小姐认同售楼小姐的话,于是十分顺从地敲定要买501了。

然而,在交首期时,房产商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的那套房的价格算起来却比她原先想买那套房子的多出5万元。李小姐很确定自己之前没有听错,顿时醒悟,原来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售楼小姐的圈套。

“证人”人间蒸发

有消费者反映,在交了意向金或者是签定了所谓的“履行手续”合同后,如果怀疑其中有诈,他们会立即到售楼处讨说法。届时,楼盘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会要求其出示其所谓的“人证物证”,但令人气愤的是,这个时候往往找不到当初的销售小姐了。

“我认为是售楼中心的人把带我看房的售楼小姐‘雪藏’了!”坚持要讨回说法的林先生如是说。林先生向记者抱怨,他曾经三番几次要求要见经理论理,却一直都被售楼处的人找个借口搪塞过去了。林先生说,一次他召集几个和他有相似经历的人到售楼处终于见到了销售经理,他却宣称:“是售楼小姐自己在搞事,因为她们只追求个人业绩。要找你们就找到人再说吧。”

弱势者遭殃

中计之后,和林先生有着类似经历的陈先生听说房产商期楼房开盘后也曾经有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而当初期的户主最后决定联合起来追讨商家,结果以商家让步告终。于是,他也想积极召集起和他同一期买房的人一起声讨商家。无奈,在这期买房的人似乎只有少部分人遇到这种情况,他们联合起来的力量远远敌不过商家的理由。“他们(商家及其代言人)看我们势单力薄,根本就对我们的声讨无动于衷!”陈先生叹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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