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莞城读者郭先生:本人在东莞有一间祖屋,一家人一直在居住的。因为历史原因及老一辈人相继去世,解放前的地契也遗失了。这种情况可以办理房产证吗?需要哪些手续?如何确认所有权?需要哪些资料?
莞城读者郭先生:本人在东莞有一间祖屋,一家人一直在居住的。因为历史原因及老一辈人相继去世,解放前的地契也遗失了。这种情况可以办理房产证吗?需要哪些手续?如何确认所有权?需要哪些资料?
市房管局回复:您好,回复如下:
一、请业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查档、咨询。
二、办理程序分别是:首先,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其次,当地房管所受理、初审后报市房管局审核;再次,市房管局审核、缮证后由当地房管所通知产权人领取《房地产权证》。
三、所需材料:(1)《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6)建筑图纸;(7)《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8)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9)其他必要材料。房子在四层以下(含四层)的,以上有关证件由镇职能部门出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