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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东莞重点核查全市商品房预售款账户

羊城晚报   2017-07-05 12:48

[摘要] 近期,不少市民反映,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过程中,涉嫌存在直接收存预售款监管资金的行为。经核查,开发企业存在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建局还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近期,不少市民反映,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过程中,涉嫌存在直接收存预售款监管资金的行为。4日,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核查账户自设立之日起、到目前为止所有预售款的收存、拨付情况,账户当前余额、使用状态,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划扣、冻结等特殊情形。自2017年8月起,市住建局要求,各房地产企业每月5日前应向镇街规划建设部门报送预售款专用账户上月的相关信息。

市住建局进行核查发现,其中个别商品房项目的预售款专用账户存在被司法机关划扣冻结等情形。为了加强监管,市住建局发布相关通知,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开展专项排查,并重点核查账户自设立之日起、到目前为止所有预售款的收存、拨付情况,账户当前余额、使用状态,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划扣、冻结等特殊情形。

根据通知及相关协议要求,本次排查先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17年7月7日前,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将所有监管项目预售款专用账户自账户设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包含账户余额、使用状态、进账资金、支出资金等明细信息,加盖监管银行印章)报送至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然后,由项目属地镇街规划建设部门对辖区内监管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建立台账,填报监管项目相关信息,并于7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房管科。

市住建局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并接受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部门及市住建局的检查和监督。对于未报送的,市住建局将暂停受理开发企业有关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申请。经核查,开发企业存在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建局还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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