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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十五个镇街260套公租房房源待申租

羊城地方版  2017-04-19 08:47

[摘要] 17日,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近日,市住建局集中公布了全市20个公租房项目房源总数及户型、租金标准以及剩余可分配房源(套)等信息,分布于全市15个镇街,共计260套可分配房源。

17日,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近日,市住建局集中公布了全市20个公租房项目房源总数及户型租金标准以及剩余可分配房源(套)等信息,分布于全市15个镇街,共计260套可分配房源。其中,雅园新村由于面向全市,还有230套,镇街公租房房源的为塘厦镇三正世纪新城,尚有34套。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廉租房、经适房条件的户籍家庭的申租租金各为1元/平方米和3.69元/平方米,而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户籍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工申租租金在6元-22元区间不等。

260套公租房房源集中发布

本次公布的房源,除雅园新村面向全市外,其他项目公租房服务区域只针对其所在镇街,分别来自于东城、南城、常平、凤岗、大朗、黄江、寮步、松山湖、石龙、万江、虎门、大岭山、望牛墩、塘厦、石碣等15个镇街的20个项目。记者对比发现,相比上次,雅园新村的剩余房源大幅减少,由上次的375套降至230套。可见,由于公租房租金标准的多次下调,雅园新村公租房已经变得炙手可热。

在镇街剩余房源中,可分配房源的是塘厦三正世纪新城,与今年2月公布的房源数量一样,还是34套,户型面积在34-54平方米不等。

“1元廉租房”需合5项条件

符合廉租房家庭申租租金仅为1元/平方米,其申租条件备受关注。申请廉租住房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其次,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含2倍),且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生活保障线年标准10倍以下(含10倍);此外,申请人无自有住房,或者现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等5项条件。

根据实时发布的《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家庭纳入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只租不售。申请人也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以及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人均资产、无自有住房等6项条件。

而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工申请公租房,根据相关办法,需具备在本市工作满5年,且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等条件。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可向工作所在镇(街)的住建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申请租住,或拨打东莞市建设局住房保障科或者所在镇街住建部门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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