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编从市房产管理局获悉,该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4·11”限购政策的“交易转让”和“执行时点”有关事宜作出具体明确。
小编从市房产管理局获悉,该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4·11”限购政策的“交易转让”和“执行时点”有关事宜作出具体明确。
《通知》明确,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已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论是在上述时间点之前或之后办出《不动产权证》,均不受“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条款的限制。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通知》还对“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条款,作出具体明确。例如,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通过赠与方式转让(须取得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住房的,不受此条款限制。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赠与方从而获得购买住房资格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接受赠与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此外,因办理不动产的变更、更正、补证、换证等业务导致出证时间发生变化的,应以同一不动产权利人次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登记日期为准。
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未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须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不予认可),其购房资格按东府办[2016]86号文认定。政策解读
例如,A于2017年4月10日在东莞某小区购买一套一手商品住房,此情况不受产权证满2年限购政策。
B于2017年4月11日在东莞某小区购买一套一手商品住房,此情况需等产权证满2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A于2016年4月11日在东莞某小区购买一套二手商品住房,此情况不受产权证满2年限售政策。如果A在2017年4月11日将该商品房卖给了B,那么B需待产权证满2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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