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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产中介行业管理办法出炉 “红黑榜”有望发布

新快报   2017-03-17 07:25

[摘要] 房地产中介的行为终于有规可循了!日前,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召开“《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范管理办法》暨建立行业专家库”发布会,提出行业自律“七要七不要”,明令禁止哄抬房价、首付贷、“茶水费”、打骚扰电话等不规范行为。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特别提醒,未来相关部门将对哄抬房价、首付贷等行为进行严查。

房地产中介的行为终于有规可循了!日前,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召开“《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范管理办法》暨建立行业专家库”发布会,提出行业自律“七要七不要”,明令禁止哄抬房价首付贷、“茶水费”、打骚扰电话等不规范行为。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特别提醒,未来相关部门将对哄抬房价、首付贷等行为进行严查。

首建房地产中介行业专家库

前日,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建立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专家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建立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专家库。

《通知》提出,专家库成员由各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单位于3月15日至6月30日提出申报,而且对参与评选的从业人员的学历及从事该行业年限作出了要求。专家库成员将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东莞房地产中介行业需要专家,成立专家库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东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张曙认为,许多人认为中介行业进入门槛低,其实对从业人员要求的法律法规知识比较高。话

恰逢“3·15”,在市房管局的支持下,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行业自律,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

东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张曙在发言时总结了此次《管理办法》的“七要”。其中,房地产中介企业要依规到房管部门备案,张曙表示,目前东莞还有许多中介公司只有工商登记,没有到市房管局进行备案,只有这两方面都做到了才叫合法经营。

此外,《管理办法》还提出了“七不要”。首先是房地产中介企业不能做虚假广告宣传,每个门店前的招牌和工商登记要一致,和合同盖章要一致;同时不要做虚假房源广告。“去年我们接到两个‘深圳客’的投诉,没来看过房就买了所谓的‘地铁物业’,结果买房后发现到地铁口,开车还要十多,距离五六公里。”张曙说,不要有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要依法经营,公开透明。

其次是房地产中介企业不要参与哄抬房价。张曙告诉记者,近有开发商、中介人员炒作一些概念,营造房价马上要涨的氛围。他提醒道:“哪一家公司哄抬房价,就很可能成为今年被相关部门打击的公司。”

不少市民都经常接到房地产中介的电话,不堪其扰。《管理办法》提出房地产中介“不要打骚扰电话”。对此,张曙表示,不打电话,对目前的从业人员来说可能有点难,但起码不要在别人上班和中午休息的时间打。

从业人员也要建立诚信档案

张曙表示,成立专家库就是为了将内部机制完善起来,通过行业自律、合同范本,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建立专家库以后,东莞市的房地产中介行业规范就初具规模了,但是我们仍然有差距,未来还将建立资金监管制度等。

张曙还介绍,中介行业要进一步健全自律准则,引导从业人员和单位合法经营,同时推动行业诚信。接下来,市房管局不但对中介企业机构建立诚信档案,对从业人员也要建立诚信档案,并及时公布结果,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比如以前发生过卷款走人的从业人员,就要被拉入“黑名单”,失信严重的未来可能连乘飞机、坐高铁都不行。

推广合同范本 减少交易纠纷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郑浩辉介绍,《管理办法》是由协会共同商讨的行业自律性的文件,相比之前更加完善,更具有明确的约束性和指导性,让买卖双方了解操作的流程。

同时,《管理办法》的出台也有利于行业协会推广行业交易合同范本,为交易提供正确的引导方向,未来东莞二手房市场可以采用更规范的合同范本和交易流程,减少交易的纠纷发生。

张曙认为,东莞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还要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沟通合作的机制,和房管局、工商、城管、住建、金融工作局等管理部门,主动建立合作协调机制,既要维护行业的权益,也要维护业主和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对市场行为的舆论监督。

行业自律“七要”

1 要依法进行工商登记;

2 要依规到房管部门备案;

3 要培训持证上岗;

4 公布真实的房源;

5 提供诚信服务;

6 合法合规收费;

7 继续加大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级考试。

行业自律“七不要”

1 不做虚假广告宣传;

2 不要参与哄抬房价;

3 不要打骚扰电话;

4 不要签阴阳合同;

5 不伪造个人资质证书;

6 不要偷税漏税;

7 不要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特别是首付贷、违规贷款、非法的金融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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