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昨起降至12%

东莞时报  2016-07-02 11:06

[摘要] 7月1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7月1日起东莞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通知规定,公积金缴存单位若未能按时办理,市公积......

市民在窗口办理公积金业务。 记者陈栋摄

    7月1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7月1日起东莞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通知规定,公积金缴存单位若未能按时办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8月份开始强制执行。

    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新开户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存量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统一调整为12%,

    缴存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缴存基数上限的调整,占用当年单位调整基数次数,但单位在2016年7月1日前已作调整需再次调整基数的,可直接到归集银行网点再次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3〕103号)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详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业务指南)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均予以受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东莞新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