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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如何参保

东莞社保  2014-09-10 15:51

[摘要] 我市从今年9月1日起,每个镇(街道)增加两所学校作为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扩大试点学校。此外,全市所有含高中的学校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小编分3期为大家解读一下这一政策的具体情况,如想了解更多社保政策,敬请关注“东莞社保”政务微信。

政策解读: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如何参保

我市从今年9月1日起,每个镇(街道)增加两所学校作为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扩大试点学校。此外,全市所有含高中的学校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小编分3期为大家解读一下这一政策的具体情况,如想了解更多社保政策,敬请关注“东莞社保”政务微信。

一、此次新增试点学校有多少所?

按市政府要求,前期试点学校由各镇街、松山湖管委会在本辖区内选择一所学校开展试点,加上5所市属学校,共38所;2014年9月1日起,各镇街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所,加上15所市属学校,合计87所。目前,全市试点学校共125家。(具体名单可到东莞市社保局政务网站下载,或点击原文获取下载地址)

二、要符合什么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1.非本市户籍且在试点学校注册或具有学籍的在校(园)学生(幼儿);

2.其父、母任一方在本市就业且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以上。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缴费标准是多少?

符合参保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以试点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4年7月-2015年6月为2506元/月)的3%,其中个人1.5%,财政补贴1.5%。个人缴费部分由试点学校代收代缴,学校可按学期代收医保费,即每学年上学期收取9月至次年1月医保费,下学期收取2月至8月医保费,收取的费用全部存入医保缴费专用账户,社保部门按月从该账户扣取当月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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