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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状告女婿还东莞房 借名购房需慎之又慎

新快报  2014-08-29 07:52

[摘要] 据了解,2010年9月,香港居民兰姨看中东莞某楼盘的一套房子,遂跟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交了2万元定金。后因国家新出台限制贷款政策,兰姨此前在内地已买了其他商品房,首付款额度和按揭利率均要大幅提高。兰姨遂与当时正在跟其女儿筹办婚礼的未来女婿阿强(化名)约定,以阿强名义购买该房,由兰姨出资,以后过户到兰姨名下。

近日,“丈母娘状告女婿还房”胜诉成为莞民议论话题,由此延伸出未婚购房、联名购房、暂缓过户等购房风险问题。

据了解,2010年9月,香港居民兰姨看中东莞某楼盘的一套房子,遂跟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交了2万元定金。后因国家新出台限制贷款政策,兰姨此前在内地已买了其他商品房,首付款额度和按揭利率均要大幅提高。兰姨遂与当时正在跟其女儿筹办婚礼的未来女婿阿强(化名)约定,以阿强名义购买该房,由兰姨出资,以后过户到兰姨名下。

兰姨跟开发商换了一份认购书,购买人改为阿强。兰姨称,除了她付所有款项外,新认购书上阿强的签名也是她代签的。2013年,兰姨的女儿和女婿因感情问题闹离婚。兰姨再三要求女婿协助办理变更房屋产权手续,但遭到拒绝。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判令涉案房产为兰姨所有。

近年来,因楼市调控催生许多规避政策的购房行为,上述案件就是其中之一。其实,不少做法都存在极大的风险,随时可致购房者血本无归,因而做决定前需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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