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期两天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于12月24日在京落幕。 据记者了解,本次会议确定了农民与土地的权属关系,并明确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利。
中央: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民家庭 可抵押做担保
导语:为期两天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于12月24日在京落幕。
据记者了解,本次会议确定了农民与土地的权属关系,并明确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流转及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利。
会议指出,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成员承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无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会议指出,坚持稳定家庭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流转及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利,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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