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莞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 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将对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改造项目及投资额超10亿元的“工改工”项目、超20亿城市综合体“三旧”改造项目优先安排。同时,建立“三旧”改造项目退出机制,1年内未完成供地手续,将调出年度计划。
东莞三旧改造:超20亿城市综合体改造项目优先安排
东莞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 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将对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改造项目及投资额超10亿元的“工改工”项目、超20亿城市综合体“三旧”改造项目优先安排。同时,建立“三旧”改造项目退出机制,1年内未完成供地手续,将调出年度计划。
记者获悉,我市“三旧”改造工作自2010年全面启动以来,历经3年探索和实践,破解土地瓶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三旧”改造政策延续并长期化,我市加快存量土地二次开发,拓展土地资源利用空间迎来了新的政策机遇。
《意见》称,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从短期内抢抓政策机遇、解决历史问题向常态化落实改造规划、推动项目改造转变,实现改造模式从市场自发、分散改造向政府主导、组团式改造转变,实现改造方向从侧重地产开发向侧重产业提升转变,从而实现城市更新改造由城市内核有序向外延拓展,成熟一片,改造一片,解决以往发展小、散、弱的问题,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优化空间资源配置,释放产业发展空间,引导条线状的产业分布和城市形态向组团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称,突出改造重心,强化政策导向。年度计划优先安排以下几类项目:“三旧”改造核心区范围内的改造项目;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改造项目;投资额超10亿元的“工改工”项目、投资额超20亿元的城市综合体改造项目;作为镇街发展重要承载平台,并纳入市政府重大项目计划的改造项目。
《意见》还提到,支持改造用地整体开发。制订存量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政策,支持分散的或边界不规整的“三旧”地块通过位置调整,形成成片的、规整的用地。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地块集中改造,被收购地块之间夹杂的或周边的路巷、零碎空地,可以按照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的政策纳入整体改造。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