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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出租出售现象频现 处罚条款需加强

西部网  2013-09-30 11:29

[摘要] 昨天我们节目报道了一家位于西安西高新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枫韵蓝湾小区,住户将本该是自己居住的经适房进行出租,而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个人购买的经适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既然如此,相关部门对此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据悉,昨天我们节目报道了一家位于西安西高新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枫韵蓝湾小区,住户将本该是自己居住的经适房进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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