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茶山镇刘黄村主任刘智材年初“私下”与该村一名新加坡华侨签订一份租赁合约书,出租该村一块3500平方米的土地,租期为30年,月租金416元,折算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0.119元,租金30年不变。
茶山镇刘黄村主任刘智材年初“私下”与该村一名新加坡华侨签订一份租赁合约书,出租该村一块3500平方米的土地,租期为30年,月租金416元,折算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0.119元,租金30年不变。
这一举动引起了该村部分村民的不满。记者近日走访调查了解到,这份租赁合约书没有经过村两委讨论,也没有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更没有公示告知村民。该村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了“未走正当程序”这一说法,并称时间紧来不及,低价出租系为了感恩华侨对本村作过的贡献,属象征性收费。
目前,茶山镇纪检部门已在接到举报后介入调查。
村民爆料 村主任私自“贱价”出租村集体土地
“当时他(指村主任刘智材)瞒着村民签定《租赁土地合约书》时,被人知道,我就偷偷复印了下来。”村民黄沛松拿出该份《租赁土地合约书》的复印件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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