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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一季度东莞房地产纠纷案件199宗

新快报  作者:邹柳洲  2011-04-16 09:01

[摘要] 近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法院获悉,2011年第一季度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199宗,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195宗。东莞市第一法院日前公布涉房地产纠纷案情况分析报告称,现行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不严,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

东莞市法院分析报告称,现行法律对房产监管力度不够

近日,记者从东莞市法院获悉,2011年季度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199宗,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195宗。东莞市法院日前公布涉房地产纠纷案情况分析报告称,现行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不严,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

楼盘“一房三证”

从案由上看,法院审理的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包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拆迁补偿协议纠纷等。涉房地产买卖纠纷的原因亦多样化,包括开发商交房、承诺“赠送面积”引发的纠纷等。

法官介绍称,新类型案件亦层出不穷,部分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虽将单套商品房建筑面积都规划在70平方米以下,竣工验收以及办理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在商品房销售阶段,就将相邻的两个商品房“捆绑”销售,即在商品房建造阶段就有计划地将两个享有独立房产证的商品房户型设计成可以打通连成一体的商品房,也就是市场上所谓的“一房两证”。现在有些楼盘甚至还出现“一房三证”的情形。法官说,“一房两证”的商品房涉及很多新型房地产问题,另外,因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引发的纠纷也是现在房地产市场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

物管纠纷呈上升趋势

物业管理纠纷是房地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伴随着购房者对住房品质的不断追求,物业管理纠纷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

据了解,今年初,东莞市法院受理了一起业主起诉业主委员会,要求撤销业主委员会变更物业服务公司决定的案件,这是《物权法》出台以来,该院受理的首宗以业主委员会为被告的案件。

楼市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

据了法官称,现行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不严,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部分开发商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变相房地产开发导致小产权房问题突出无法根治,《商品房买卖合同》制定的格式化版式以及信息不对称致使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此外,由于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不规范、法律法规的滞后,在交易的过程中亦存在诸多问题,增加了购房人的交易风险。

法官称,涉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处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民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该类案件的处理需要充分发挥多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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