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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新六条"遏制房价 严格执行差别化房信贷政策

东莞时报  作者:荣建华 记者 冯欢  2010-06-11 08:13

[摘要] 楼市调控文件又现!6月8日,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除转发国务院相关政策外,《通知》还结合广东实际,提出六条具体意见,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楼市调控文件又现!6月8日,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除转发国务院相关政策外,《通知》还结合广东实际,提出六条具体意见,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4月中旬,国务院宣布了一揽子旨在限制投机性购房、挤掉楼市泡沫的政策。虽然尚未反映在官方经济统计数据中,但早期迹象显示,新政策已经导致楼市急剧降温。房地产咨询机构搜房网覆盖24个大城市的数据显示,限制措施出台后四周的住房成交量较之前四周平均下降了40%。

6月4日,《某外国报纸》撰文报道中国楼市,标题为“降温效果超预期中国楼市被冷冻”。文章称,政府政策的变化已让中国不断膨胀的房地产市场进入一个停顿期,按一些业界高管的说法,这个停顿期会持续几个月的时间。

这都为房地产市场的前景带来了种种的不确定性,买房者和卖房者都试图弄清楚政府的新态度对市场意味着什么。21世纪中国不动产执行副总裁容敬思说,真正影响市场的因素是不确定性,这种悬而未决的问题导致每个人都在等待,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可能再持续三到六个月。其他同行高管对此也有同感。

而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广东再出“新六条”,究竟是老调重弹、加强调控信号,还是有新政策出炉?而对情况特殊的东莞来说,这些政策能起何种作用?昨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东莞市住建局、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经理李兴旺和部分市民,对六条意见一一详解。

紧缩住房信贷

房价回调难以避免

条: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严格限制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格限制发放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购买住房贷款。

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对金融机构认定第二套住房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政策。

回应

李兴旺称,由于国务院是4月中旬发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所以,东莞已经在执行这项政策。最近房产新政频频发布,如果持续的时间长,东莞的房地产市场势必会持续低靡,那么房价回调就难以避免。

契税交易差额税或调高

买房人自然会减少

第二条: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

《通知》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的调节作用。

回应

“按照这一趋势,包括契税、交易差额税等税种都很有可能会被调高。”李兴旺坦言,房产交易税收比例的调高对二手房的交易影响比较大,而且最明显的就是对房产中介的冲击比较大。“你看2008年房市低靡的时候,倒掉了不少中介。”缴纳的税高了,导致买卖成本和门槛都提高了,买房和卖房的人自然少了,中介利润和收入便微薄难以为继了。

增加居住用地和住房供应

东莞住房供应“贫富不均”

第三条:增加居住用地和住房供应。

《转发通知》要求,省国土资源厅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并抓好落实。

回应

东莞中原地产研究部经理车德锐:广州深圳能开发的土地太少,东莞地多,还有很多地没拿出来卖,更何况还有“三旧”腾出来的土地。

我们曾测算过,今年东莞新增房屋的供应量超700万平方米,直逼2007年的800万平方米,呈现井喷状态,2011年的房地产项目还会更多。房屋的供应面积增加了,但中心城镇与其他镇街的房价会越发分化严重。

城区、虎门、长安、松山湖、石龙五个中心城镇的项目少,但购房需求很旺盛,所以价格还会持续高扬,但其他镇街的项目很多,房价差距会越来越大。

加快保障安居房建设

东莞廉租住房充足

第四条: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抓紧组织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其中,今年全省务必完成建设廉租住房2.7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61万套、林区改造0.85万户、垦区改造2.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2万户的任务。

回应

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东莞的廉租房、经适房房源充足,因此此条政策对东莞影响不大。拿市属廉租房经适房小区来看,整个小区规模将到达4852套,其中廉租房1564套、经济适用房3288套。

今年上半年,市房管局已经拿出一期一标段的800多套廉租房和经适房供户籍困难家庭摇珠选房,但最终房多人少,只有153户住房困难家庭成功选房并签订了意向书。

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

东莞将出台系列政策

第五条: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今年内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房地产开发资质。

回应

市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5月份,市住建局就已经接连下发了两份文件,已经全面清查预(现)售商品房项目,打击捂盘惜售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从目前的检查结果来看,总体情况比较好,只有一两个项目违规。下一步,市住建局还会加大对监管预售款的力度,出台系列政策。

6月20日前

对房产企业全面检查

第六条:为具体工作要求。

《通知》称,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结果于2010年6月2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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