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鼓励更多的农民洗脚上田,并进入城镇转变身份。记者今天从省农业厅获悉,广东有史以来力度的一次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进入尾声,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即将出台。《意见》指出,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农民,将给予补偿、补助,这些农民如迁入城镇定居,将享受与迁入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社会保障。
农民迁入城镇定居将享社保
广东农民洗脚上田一直走在前列,据统计,截止去年12月底,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422万亩,占农村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14.4%,土地流转涉及农户202万,占家庭承包户的18.2%。
但是,与现代农业发展相比,广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存在着流转形式单一、流转进展较慢、流转行为不够规范和土地撂荒还较突出等问题。经过半年多调研,省农业厅起草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据透露,作为“流转新政”的《意见》已在高要市的南村、清远市清新县的三坑镇进行试点执行。按照试点地的做法,“流转新政”将鼓励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一次性流转出去。土地流转受让方经原承包方同意后,可以对以转包、出租方式取得的土地再流转;以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直接再流转。
“流转新政”还将建立合理的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鼓励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转变身份,鼓励长期外出迁入城镇并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对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民,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给予补偿、补助。自愿放弃承包地并迁入城镇定居的农民,应享受与迁入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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